一、负责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负责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三、负责对学校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和校园安全防范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促整改治安隐患。

  四、负责学校交通设施管理和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负责校园治安秩序及商业摊位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校园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等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六、负责校园民事纠纷调解工作,调解处理双方当事人自愿接受保卫处调解,且法律法规允许调解的校内治安纠纷。及时完善民调工作档案,制定校园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七、负责治安信息工作,做好治安信息员队伍管理和学生治保组织的指导工作。统计治安数据,做出治安动态分析,指导、管理、监督校内各单位治安防范工作,开展治安防范队伍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点人管控工作。

  八、负责学校各类活动的治安审批工作,做好校内大型活动的治安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及报备工作,以及校园公共场所、特行的治安管理工作。

  九、做好校园“110”报警救助服务中心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校园治安巡逻、安全防范等工作,管理学校保安队。

  十、负责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实校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具体工作,健全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档案,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一、负责学校监控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案情做好校园视频调阅工作。

十二、做好校园内车辆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保卫处值班干部值班当日不能办结的治安事项。

    十四、落实消防队员防火培训,协助做好消防工作,履行校义务消防队的职责,保卫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