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编辑:发布日期:2013/03/19浏览量:1917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内部的重点要害部位对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及生活有着重大的影响作用。切实搞好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是学校保卫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共同职责。各单位在保卫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针对本校的重点要害部位制定本规定如下: 
    一、校内各重点要害部位所在的单位必须针对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建立健全有关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责任到人,做到奖惩分明。各单位可以参照制订如下制度:
    1、重点要害部位岗位责任制度;2、门卫制度;3、值班制度;4、参观实习制度;5、用电、用火、危险物品使用与保管等制度。
    二、各单位要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破坏、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教育,坚持依靠职工做好“四防”工作。
    三、开展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应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原则,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四、机密重点单位必须建立保密制度,并对职工进行保密知识教育,防止窃密、失密事件的发生。
    五、各重点要害部位用人时要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把好用人关。
    六、校保卫部门应经常到各重点要害部位,协助和指导各单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七、学校每年年终应对各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评估,对于做得好的单位应进行奖励;对于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要追究其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