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节选

发布单位:保卫处、武装部编辑:发布日期:2019/11/04浏览量:260

一、大学生从军在部队发展途径有哪些?

主要有四种途径:1、考学。可以报考军队院校,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2、保送入学。表现优秀的可以保送入军队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提拔为干部;3、提干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4、选改士官义务兵服役期满,表现优秀的,根据部队岗位需要选改为士官。

二、大学生参军入伍有哪些优待?

1、复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

2、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3、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在完成本科学业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4、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读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三、在南京应征入伍的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抚补助规定。参照2018年度的标准

以一名本科毕业生为例,从南京市入伍,服役两年后可享受的经济补助包括: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上年度南京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5.45万左右)×45%×2年,约为4.9万元;

2、大学生入伍奖励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45万左右)×60%×2年,约为2.94万元;

3、退役金=4500元/年×2,共计9000元;

4、一次性补助金=上年度南京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5.45万元左右)×1.5-9000元,约为7.27万元;

5、义务兵津贴=850/月×12(第一年)+950/月×12(第二年),共为2.16万元;

6、慰问金=2000元/年×2,共计4000元;

7、学费补偿=8000元×4年,合计3.2万元

合计可获20万元左右经济补助。

四、在南京应征入伍的高校大学生退役后的优抚政策

1、在国有大中型企业招聘、基层社工招录和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中,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录退役士兵。

2、从学校入伍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由南京市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并可在南京市落户。

3、在退役大学生参加南京市公务员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每年在全市各级事业单位招聘时,按照上一年度从南京市入伍的二本及以上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20%的比例,三本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10%的比例,实行定向招录,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