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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旭红发布时间:2022-01-10浏览次数:2432

各单位、各专项组,全体师生员工:

    寒假临近,为统筹做好学校寒假期间师生出行和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及寒假期间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校防组〔20214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运行,新型变异毒株不断出现,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非常艰巨。请各二级单位、各专项组要切实站在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杜绝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压实疫情防控责任,牢牢守住疫情防线,科学精准从严从紧扎实落实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每项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各二级单位、各专项组

二、分类施策,明确出行要求。寒假将至,全体师生员工要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根据本通知,妥善安排寒假出行。寒假返乡师生的目的地为低风险地区,报备后出行;目的地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可申请出行;目的地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原则上不得前往。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等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坚持非必要不出境,严格审批制度。(各二级单位、学生工作组、教职工工作组

三、动态精准,强化人员管理。各单位要对师生员工加强管理,落实出行审批制度,建立“一人一档”信息台账。教职工按现行规定办法履行请假手续后出行。学生按学校有关通知进行寒假去向登记,返乡学生由学院审核后离校,并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寒假期间未经审批不提前返校;经审批的留校学生,须服从学校管理。寒假期间,各单位坚持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出行去向,做到留校师生人数、离校行程轨迹等健康管理信息底数清、情况明。信息报送要求将另行通知。各二级单位、学生工作组、教职工工作组

四、从严从紧,加强校园管控。寒假期间,要加强校门管控,所有入校人员须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健康码核查和体温检测。校外人员非必要不入校,确需入校的须提前报相关部门审批。留校师生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并妥善安排好寒假生活。学校所有场所暂停向社会开放,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控大规模聚集性活动。举办会议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提前向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备。保卫处、综合组

五、细致规范,确保校园安全。寒假期间,要加强对留校师生关心关爱,合理开放教室、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协调食堂、超市等营业安排,切实保障留校师生科研、学习、生活等需求。教育引导师生非必需不要从境外高风险地区邮购商品,谨慎邮购国内有本土疫情报告所在地区的商品。严格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总体方案》,对留校师生继续开展常态化核酸抽测,对安保、保洁、宿管、食堂、邮快件收发等校园重点人员和场所加强核酸检测频次。总务处、疫情处置组

六、守土尽责,严格制度落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寒假值班制度,做到反应迅速、沟通及时、信息畅通。要坚决贯彻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部署,及时进行信息排查、规范上报,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督促工作落实,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重大舆情等紧急突发事项,须在第一时间向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各二级单位

七、分级分类,开展培训演练。坚持目标导向,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聚集性疫情应对处置措施要求,组织学习《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分级分类、深入细致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疫培训和应急演练。要多渠道开展疫情防控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加强自我防护,在公共交通工具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疫情宣教组、疫情处置组

八、精准科学,做好返校准备。根据学校2022年寒假放假安排及返校相关规定,开学14天(202225日起),所有师生员工均须通过健康日报系统每天如实上报身体健康状况和出行情况返校师生员工须按属地疫情防控规定落实健康管理措施,有发热、干咳、腹泻等症状者暂缓返校,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各二级单位、各专项组

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将随疫情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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