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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应届毕业生户籍迁出办理的通知

发布者:王旭红发布时间:2022-05-19浏览次数:2331

依据南京市公安局户籍管理最新政策,结合我校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现将毕业生户籍办理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户籍已经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应届毕业生。

二、办理类型

(一)集中办理申请人员必须确保能正常毕业

1迁回原籍:①、身份证复印件壹份;②、附件1:迁回原籍申请表。

2户籍落户至南京人才集体户:①、身份证复印件两份;②、附件2:在宁高校毕业生入户申请书。

3办理办法:即日起,自行前往基嘉楼一楼常欣妍警务室(户籍办)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离校前凭毕业证复印件到户籍办领取迁移证(迁回原籍)或者本人户口页(落户南京)。

(二)个人办理

1考研升学: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常住人口登记表;④、入学须知。

2单位入职: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②、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常住人口登记表。

3办理办法:即日起,自行前往基嘉楼一楼常欣妍警务室领取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材料齐全后,携带以上材料自行前往盘城派出所办理迁出。

三、建议

未就业、未升学人员,建议将户籍迁回原籍或者转至南京市人才集体户,方便其本人随时使用户籍资料。

校保卫处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1:迁回原籍申请表.docx

附件2:在宁高校毕业生入户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