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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非机动车通行证办理及专项治理的通知

发布者:王旭红发布时间:2022-12-01浏览次数:1980

为进一步维护校园交通秩序,规范非机动车使用管理,现结合校园实际情况,开展校园非机动车上牌登记及专项治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办理须知

1、校园非机动车通行证仅面向本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在校工作的各类社会人员办理。经实名制登记后核发“校园非机动车通行证”(简称通行证),凭通行证进出校园和校内骑行。

2、通行证按照师生学生通行证、教职工通行证、校内社会工作人员不同颜色设计。

3、校内电动三轮车纳入本次统一管理范围。各单位在用电动三轮车,提供所属证明,并经现场审核审批后办理。个人货运电动三轮车不予办理。

二、办理流程

1)扫非机动车办理信息登记二维码(见附件1),按照

要求提前填写相关信息。

2)提供校园卡、购车发票、非机动车行驶证,个人所属证明,社会人员在校工作证明,单位车辆所属证明(单位加盖公章);本人携车到保卫处指定地点现场办理。

 

 

三、非机动车登记上牌时间

类别

类型

上牌登记时间

办理地点

校内务工、外聘、校企等临时人员

后勤服务员工、外聘、校企、科研助理人员

2022121-5900-17:00

 

 

 

 

 

中苑南门值班室(沁园41栋南侧)

教职工

教职员工

2022127-12900-17:00

学生

大四、研三、博三(含2年制研二)、大一、研一、博一

20221214-202315日(周一至周六)          900-17:00

大三、大二、研二、博二

2023220-310日(周一至周六)900-17:00

四、非机动车交通整治

1、实施时间

1121-12日对学生以外人员的非机动车进行整治,进行办证提醒,逾期将禁止入校和校内骑行。

212142023310日对学生车辆进行办证提醒和登记上牌。

32023315日起,实施无通行证非机动车禁止入校、校内骑行。

2、非机动车使用相关要求

1)非机动车实行一人一车一码(证),不得挪用、转借、伪造、变更。

2)超速、逆行、违停、危险骑行、违规借予他人、违规充电等行为,将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

3)原则上不新增个人非机动车。确因特殊原因,必须配备非机动车的,通过个人申请、审批后办理。

六、非机动车办理联系人

联系人:武老师 李老师   电话 :5873711058731609

办公地点:中苑基嘉楼警务室、理政楼118

 

 

保卫处

20221129

 

附件1

办理通行证信息登记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