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及各类后勤人员:
为进一步维护校园交通秩序,规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使用管理,根据校园交通实际情况,自2月13日起,开展校园车辆治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管理
1、禁止机动车长时间停放校园,对长期停放车辆及僵尸车,将限期一周内驶离出校,逾期将视为无主车辆予以拖离校园,所产生拖车及停车等费用由车主自行承担。
2、校内限速30公里/小时,禁止超速、逆行、违停、酒驾,不得压路牙、石材及绿地。
3、因校园停车位数量有限,后勤各类聘用务工人员、物业服务企业、商业用房商户机动车辆(送货车除外)不得进校。
二、非机动车管理
1、长期停放校园公共区域,尤其停放滨江楼、行政楼下架空层的各类非机动车,即日起务必在一周内移走,逾期将视为无主车辆予以清理出校。
2、校内各类非机动车须办理校园通行证骑行,非机动车通行证办理仅限于在校生、教职工。后期将根据校园交通实际状况,后勤各类聘用务工人员、物业外包单位、商业用房商户非机动车辆不得进校,有序停放校外。
3、非机动车通行证自2月13日恢复办理,办理时间如下:
类别 | 类型 | 上牌登记时间 (上午9:00-下午17:00) | 办理地点 |
教职工 | 教职员工及后勤聘用 | 2023年2月13-15日 | 中苑南门门卫室 (沁园41幢东南角) |
学生 | 大四、研三、博三(含2年制研二)、大一、研一、博一 | 2022年2月16日-2023年3月4日(周一至周六) | |
大三、大二、研二、博二 | 2023年3月6日-3月18日(周一至周六) |
4、请车主携带非机动车,凭校园卡或身份证、购车发票等有效证明(无法提供的可现场签署承诺书),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办理校园通行证。
5、2023年3月20日起,全面实施无通行证非机动车禁止入校、校内骑行。
6、非机动车辆使用相关要求
(1)非机动车实行一人一车一码(证),不得挪用、转借、伪造、变更。
(2)超速、逆行、违停、危险骑行、醉酒骑行、违规借予他人、违规充电等行为,将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
(3)逐步清理并禁止电动摩的及大功率电动车校内骑行。
(4)因特殊原因,确须新增配非机动车的,须通过个人申请、报备审批后办理。
(5)毕业生毕业季车辆原则上由专门公司回购清理或自行校外处置,但因特殊情况进行校内转让的,须重新申报审批后更换通行证。
保卫处
2023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