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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园各类车辆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王旭红发布时间:2023-02-13浏览次数:1620

全体师生及各类后勤人员:

为进一步维护校园交通秩序,规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使用管理,根据校园交通实际情况,自213日起,开展校园车辆治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管理

1、禁止机动车长时间停放校园,对长期停放车辆及僵尸车,将限期一周内驶离出校,逾期将视为无主车辆予以拖离校园,所产生拖车及停车等费用由车主自行承担。

2、校内限速30公里/小时,禁止超速、逆行、违停、酒驾,不得压路牙、石材及绿地。

3、因校园停车位数量有限,后勤各类聘用务工人员、物业服务企业、商业用房商户机动车辆(送货车除外)不得进校。

二、非机动车管理

1、长期停放校园公共区域,尤其停放滨江楼、行政楼下架空层的各类非机动车,即日起务必在一周内移走,逾期将视为无主车辆予以清理出校。

2、校内各类非机动车须办理校园通行证骑行,非机动车通行证办理仅限于在校生、教职工。后期将根据校园交通实际状况,后勤各类聘用务工人员、物业外包单位、商业用房商户非机动车辆不得进校,有序停放校外。

3、非机动车通行证自213日恢复办理,办理时间如下:

类别

类型

上牌登记时间

(上午9:00-下午17:00)

办理地点

教职工

教职员工及后勤聘用

2023213-15

中苑南门门卫室

(沁园41幢东南角)

学生

大四、研三、博三(含2年制研二)、大一、研一、博一

2022216-202334日(周一至周六)

大三、大二、研二、博二

202336-318日(周一至周六)

4、请车主携带非机动车,凭校园卡或身份证、购车发票等有效证明(无法提供的可现场签署承诺书),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办理校园通行证。

5、2023320日起,全面实施无通行证非机动车禁止入校、校内骑行。

6、非机动车辆使用相关要求

1)非机动车实行一人一车一码(证),不得挪用、转借、伪造、变更。

2)超速、逆行、违停、危险骑行、醉酒骑行、违规借予他人、违规充电等行为,将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

3)逐步清理并禁止电动摩的及大功率电动车校内骑行。

4)因特殊原因,确须新增配非机动车的,须通过个人申请、报备审批后办理。

5)毕业生毕业季车辆原则上由专门公司回购清理或自行校外处置,但因特殊情况进行校内转让的,须重新申报审批后更换通行证。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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