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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旭红发布时间:2023-03-24浏览次数:1098

各学院(单位):

为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提高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和针对性,推进实验室危险源数据管理、防范和对实验室风险精准防控等工作开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5号)(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校发〔2023〕185号)(附件2)制度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和研究生工作室。实验室以“房间”为单位按照所涉及的危险源及安全风险程度进行安全分类和风险等级的认定。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分类划分和风险等级认定工作,全面辨识、评估各实验房间的危险源种类、数量及危险程度。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必须亲自部署,提出方案,具体落实,确保无遗漏。

2.各学院根据学院学科特点督促各实验室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第十条要求,对所辨识的危险源制定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安全应急制度和实验室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完善本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3. 各学院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细则》(附件3),结合不同类别、风险等级实施实验室安全管理重点,落实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检查频次。鼓励本院教师、学生及其他专业人员组成多元化的检查队伍,加强对高风险实验室的重点管控和中风险实验室的常规管控。

4.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对最终认定结果进行复核并发布,对认定结果与实际不符的实验室进行通报。

三、工作步骤

1.各学院实验室填报分级分类信息(4月15日前)

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认定实行“就高不就低”和动态管理的原则,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作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依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规定,负责对所属实验场所进行危险源类别和风险等级评估和认定,制定相应的细化管理措施,化学类实验室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分级分类信息采集表(化学类)》(附件4),生物类、机电类、特种设备类、其他类实验室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分级分类信息采集表(非化学类)》(附件5),并报送所在学院。

2.各学院审核实验室分级分类结果(4月22日前)

(1)各学院依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对实验室上报的所属类别、危险源信息进行审核,完成各实验室类别及分险等级认定;

(2)填写《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汇总表》(附件6)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3.设备处复核分级分类结果并发布(4月30日前)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汇总各学院实验室分级分类结果,对认定结果进行复核,发布和存档。实验室分级分类结果作为实验室基础管理数据。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依据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汇总表制作新的实验室安全信息牌。

4.学院对实验室进行分级分类管理

学院根据最终分级分类结果对实验室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落实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检查频次,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四、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学院(单位)于4月22日前将附件6,纸质版院领导签字盖章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62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ak@nuist.edu.cn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5869568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3月21日

附件1:高校实验室安全规范.pdf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办法(试行).pdf

附件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细则.pdf.

附件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危险源信息采集表(化学类).xlsx

附件5: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危险源信息采集表(非化学类).xlsx

附件6: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