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人员机构编辑:发布日期:2013/03/11浏览量:735
各学院: 请及时通知2012年6月底毕业的学生中考入外校研究生的,且户口在本校的同学,于6月22日携带身份证、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入学须知、到学校户籍办(老行政楼403室)办理户口迁移(同时缴纳工本费2元)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后本人持上述证件,前往盘城派出所审核盖章。其他同学无需到保卫处盖章。 特此通知。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保卫处 201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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