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内部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编辑:发布日期:2013/04/11浏览量:791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园内部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为加强校园内部治安管理、维护校园内部正常的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安全,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江苏省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非本校机动车辆进校时须在门卫登记,凭行驶证换取校内车辆通行证后方能进入学校,出门时凭校内车辆通行证换回行驶证。
1、消防、军、警、检、法院、邮政、清洁车等非本校机动车辆进校时可以不办理换证手续,经核对有关证件后直接放行。
2、为学校送材料货物的车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校,门卫可予放行。
3、本校教职工、家属乘坐外来车辆进入学校,仍须换取通行证,可免予会客登记,门卫查询时应给予配合。
4、学校各单位如有重大活动或贵宾来访的车辆,可事先同保卫处联系。
二、进入校内的所有机动车辆应低速行驶,限制时速为15公里以内,禁止鸣放喇叭。
三、所有车辆进入校内必须停放在规定的位置。
四、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教学区。
五、禁止在校园内练习驾驶机动车辆或试车、验车。
六、所有进入校内的机动车辆及驾乘人员,须服从学校的管理。违反本规定者,学校将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园巡逻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七、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学校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