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校园非机动车 规范管理的通知

发布单位:保卫处、武装部、保卫部编辑:发布日期:2025/05/08浏览量:10

全体师生员工:

为推进校园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逐步控制校内非机动车骑行总量,减少人车混杂交通安全风险,学校继续实行校园非机动车通行牌(简称通行牌)骑行许可制度,并进行规范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校园非机动车通行牌办理条件:

1)生物医药谷南苑毓园及校外住宿学生;

2)身体健康原因出行不便的学生。

通行牌须经学生个人书面申请、学院审核同意、保卫处审批后办理。

2、转让各类非机动车须经受让学生书面申请、学院审核同意、保卫处审批后办理。

3、各类校内商户及后勤保障社会从业人员非机动车原则上不办理校园通行牌,停放校门附近指定停车区。

4、考取本校研究生或延长学年毕业学生,可凭有效证明更换有效通行牌,其他毕业生非机动车自行依法依规处理,或于离校前将车辆集中停放西苑北门停车处,910日前由学校统一清理,其通行牌715日废止。

5校园道路禁止使用平衡车和滑板车等滑行工具以及摩的大功率车辆。

6510日起开展非机动车回购工作。无有效校园通行牌的所有个人非机动车自行校外依法依规处置,也可至沁园33幢师生便民服务点咨询、现金置换(联系电话:15189831837

7、无有效通行牌的各类非机动车,请于2025715日前依规申请补办通行牌或自行依法依规处置。学校将于暑假期继续开展无证、套牌、假牌、过期牌的非机动车清理工作,不符合规定的车辆统一运停至西苑北门两侧停车区,车主两周内凭有效证件和证明及时认领并自行处置,逾期将统一处理。

8、校内非机动车限速15公里/小时,注意行车安全,提倡佩戴头盔,禁止超速、带人、逆行,禁止私拉乱接和室内充电。

9、非机动车须在划定的停车区内规范停放。

10、对于套牌复制、倒卖借用或伪造通行牌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视情严肃处理,如涉及违法行为,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校园非机动车治理咨询:中苑基嘉楼警务室104室,工作日周二、周四下午14:00-16:30,联系人:武老师58731609/58737110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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