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科是负责校园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8号令,制定《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拟订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拟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二、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实行不定巡查制度,发现隐患立即责成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三、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审批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
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五、受理驻校内其他单位在校内和学校、校内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手续的校内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申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六、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七、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八、做好全校消防、技防设备的规划、建设。
九、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Copyright © 201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保卫处 All Rights Reserved NUIST备8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