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实践教学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保卫处、武装部、保卫部编辑:发布日期:2025/10/13浏览量:10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学校关于本科实践教学安全管理的文件精神,筑牢实践教学安全防线,确保教学工作平稳有序,现就进一步加强本科实践教学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意识。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的安全工作,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以高度责任感抓好实践教学安全的各项工作。

二、强化安全教育。各教学单位要在实践教学工作开展前,进行全覆盖、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明确工作期间的纪律要求,提示各类风险隐患,明确告知紧急情况的报告程序和联系人信息等。同时,各教学单位要提高任课教师的安全防范意识,充分发教师现场指导、提醒学生相关安全风险等方面的作用,切实落实安全保障工作。

三、排查安全隐患。各教学单位要“防”字当头,在开展各项实践教学工作前,应组织师生全面排查工作期间可能遇到的人身安全、个人信息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住宿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社交安全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形成并动态更新风险隐患清单,确保师生“知安全、会避险”。各教学单位应实时掌握学生实习单位信息,可从实习单位资质、工作环境、安全管理水平、硬件设施条件等方面排查实习场所的风险隐患,严禁学生从事与专业无关的岗位或高危作业。

四、强化过程管理。各教学单位要压实安全责任,定期深入实习现场或通过可靠方式(电话、线上平台、视频会议等)了解学生动态和安全状况,确保能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安全隐患和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日报/周报等,畅通学生反映安全问题的渠道,建立实践教学的安全巡查和抽查机制等。

五、制定应急预案。各教学单位要针对学生实践教学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细化应急响应流程与操作规范,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和处置程序,建立快速响应机制。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