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及全体毕业生:
为确保毕业离校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平稳过渡,现就毕业生实验室安全交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意识,坚守安全底线
全体毕业生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离校前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因毕业在即而放松安全要求。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应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安全管理工作不松懈。
二、规范实验物品交接管理
1. 实验区域清理要求:
(1)个人实验台、通风橱、冰箱(含超低温冰箱)、试剂柜等须彻底清理;
(2)留存试剂分类处理:
①废弃实验样品应规范粘贴标签后移交至危废暂存区;
②可继续使用试剂须更新标签(含名称/浓度/存量/存放位置等信息),经导师审核确认后移交指定负责人。
2. 重要物品交接要求:
(1)特种设备(含高压灭菌锅等)的购买凭证、检定证书、操作手册、检验记录等档案资料应移交实验室管理员;
(2)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须严格执行双人核对登记制度,相关钥匙、门禁卡等物品交接时应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三、做好实验室管理交接培训
毕业生离校前应配合完成以下交接培训工作:
1.实验数据及资料的备份与移交,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应妥善处理;
2.实验室安全员如涉及毕业生变动的,须及时在学院更新信息;
3. 重点交接内容包括:
(1)化学品台账管理规范;
(2)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采购及“智慧危管”系统操作;
(4)气瓶台账登记及标识管理要求;
(5)实验室废弃物分类收集规范;
(6)实验室危险源辨识及安全防护措施。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严禁私自将实验试剂、样品等危险物品带离实验室;
2. 不得在实验室内从事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3. 各实验室负责人应切实做好监督落实工作。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交接工作落实到位。感谢全体毕业生在校期间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作出的贡献。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