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工作提醒

发布单位:保卫处、武装部、保卫部编辑:发布日期:2026/04/29浏览量:10

全体师生:

“五.一”假期将至,为落实省高校春季安全检查要求,确保假期校园平安有序,特作以下提醒:

一、用电安全

1.离开办公室、宿舍、实验室等场所时,务必关闭电器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2.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违规或老化电器。

二、电动车充电与停放

1.电动车充完电后及时断电,避免过充引发火灾。

2.电瓶严禁带入楼宇内存放或充电。

3.违规停放、充电的车辆将依规清拖出校。

三、个人财物与出行安全

1.外出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

2.妥善保管手机、钱包、证件等重要物品,避免遗失。

四、校园交通秩序

1.各类交通工具禁止逆向行使、超速、违停。

2.机动车不得驶入石材路面、绿地等禁行区域。

3.提倡骑行电动车时佩戴头盔,严禁载人、单手骑行、脱把或违规转向。

五、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1.提高警惕,不轻信陌生来电、短信、链接。

2.对涉及“转账”“汇款”“账户安全”等话术保持警觉,谨防上当。

六、校外人员入校管理

1.校外访客须提前通过相关渠道报备,经批准后方可入校。

2.原则上实行“人进车不进校”,确需车辆进校的须另行审批。

七、开展安全自查

请对所在场所的用电设备、插排插座、水电管线等进行自查,发现隐患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整改。

 

校园安全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增强风险意识,提高防范能力,携手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联系:校园24小时值班电话025-58736110

 

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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