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
为切实保障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针对近期校内通行中出现的超速行驶、违规载人、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现进一步明确校园交通秩序管理要求如下:
一、严守行驶规范,杜绝危险驾驶
1.机动车:须严格遵守校园限速(30km/h)规定,严禁逆向行驶、抢道、违规鸣笛。行经路口、弯道、人行横道及人流密集区,必须提前减速,主动礼让行人及非机动车。
2.非机动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km/h。骑行时须全程佩戴头盔,严禁单手扶把、浏览电子设备、逆行或抢占机动车道;须远离大型车辆,特别注意防范右转“内轮差”风险。警惕“开门杀”,行经路边停放车辆时,须提前减速,保持1米以上横向安全距离。
二、严禁违规载人,消除安全隐患
1.自有非机动车:限搭载1名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2.共享电动车(自行车):因校园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并切实考虑使用者人身安全的必要,一律禁止载人行驶。
三、规范车辆停放,确保道路畅通
各类车辆须在施划的停车位内有序停放。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禁停区域或堵塞道路节点,确保生命通道畅通无阻。长期无人使用、残破废弃的“僵尸车”将定期公示清理,腾出公共空间。
四、强化行人自律,防范交通事故
1.自觉走人行道,无人行道时靠道路右侧通行。行走时须集中精力,严禁边走路边浏览手机或佩戴耳机,横过道路须“一停二看三通过”,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2.机动车应当礼让行人,行人亦须保持警惕,留意周边车辆动态。切勿在车辆转弯处、出入口或停靠的大型车辆周边逗留,避免进入驾驶员视线盲区。
校园交通,人人有责;遵规守纪,从我做起。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请各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所属人员的宣传教育和日常管理,共同维护校园交通安全。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