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期,各学院集中组织学生到校外进行实习、实训、学习等活动。为切实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安全工作提醒如下:
一、细化安全预案
针对每次外出活动的特点,制定详细、可操作的安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应急处置流程。
二、配齐安全人员
安排教师与学生安全员,全程参与活动组织与管理,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三、强化安全教育
对外出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重点包括交通出行、人身财物保护、应急避险等内容,提升学生自我防护意识。
四、规范交通保障
如涉及租用车辆外出,须与供车单位签订正式用车合同,并按规定购买足额保险;所有进出校园的车辆须提前向保卫处报备。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上述要求,确保集体外出活动安全有序。
特此提醒。
保卫处 教务处
2026年10月27日